根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规定,经函询有关部门意见并请示示范区管委会,拟对符合2020年度企业研发补助市级配套补助条件且无异议的企业进行补助。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3月30日至4月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6633870
监督电话:6633831
联系地址:第二行政区8号楼8343室
2021年3月30日
根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规定,经函询有关部门意见并请示示范区管委会,拟对符合2020年度企业研发补助市级配套补助条件且无异议的企业进行补助。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3月30日至4月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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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