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河南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 www.hnppyjy.cn 时间:2022-07-25 来源: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利局、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省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依据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2022年度遴选对象主要是钢铁、炼焦、石油炼制、乙烯、氯碱(烧碱、聚氯乙烯)、氮肥(合成氨、尿素)、现代煤化工(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煤制油、煤制合成天然气、煤制烯烃)、纺织染整、化纤长丝织造、造纸、酒、饮料、味精、氧化铝、电解铝、多晶硅、铁矿采选等17个行业工业企业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

  二、基本要求

  (一)申请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2.有取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或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年用水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企业;

  5.2021年主要产品的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要求,且为领先水平;

  6.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7.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8.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二)申请重点用水园区水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2.有取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4.满足国家绿色工业园区中水效指标要求,且水效为领先水平;

  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6.建立节水管理制度,主要企业有配套的节水措施。

  三、遴选程序

  (一)申请。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含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区)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工业企业和园区,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申请报告(附件1、2),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于8月5日前将申请报告通过平台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初审。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含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区)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企业、园区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初审,评选出先进的节水企业、园区。于2022年8月15日前将先进节水企业、园区申请报告(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以及推荐表等材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水利厅(省节水办)。

  (三)复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在重点用水企业和园区中评选出省级2022年度水效领跑者(水效标杆企业)单位,对评选结果进行公告,并推荐参与国家级水效领跑者评选。水效领跑者称号有效期为两年(本年度及下一年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调动本地区企业、园区积极参与节水标杆及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各地推荐的水效领跑者企业要满足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发动行业协会及专门机构加强对企业业务指导,组织企业准确全面的填报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反对弄虚作假,确保申报企业所提交的相关数据和信息真实有效。

  (二)加大政策支持。强化对节水标杆及水效领跑者企业、园区的政策支持和资金奖励,鼓励地方设计多元化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落实促进工业绿色发展的产融合作专项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为相关企业、园区提供担保、信贷等绿色金融支持。

  (三)推动行业对标。总结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的最佳实践,在全省推广先进的节水领跑者案例,适时推荐将领跑者企业、园区先进节水技术纳入国家鼓励的技术目录,鼓励企业、园区开展水效对标活动,广泛开展节水技术、标准、管理体系培训,增强企业、园区节水能力建设,引导企业、园区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节水服务企业、节水设备制造企业等第三方机构的作用,为企业提供节水诊断、节水技术改造等服务。

  (四)广泛组织宣传。各地要加大对获得节水标杆及水效领跑者企业、园区的宣传力度。通过现场会、发布会、推荐会等多种形式,利用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树立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带动全行业用水效率整体提升。严格按照遴选程序时间节点及时上报有关资料,每市至少组织1家符合入围条件的企业、园区进行申报。允许获得水效领跑者称号的企业、园区在参评产品的宣传中使用水效领跑者标识。

  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处):

  李运灵0371-65506666

  省水利厅(省节水办):

  吴 顶0371-65953211

  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程寿廷0371-69691438

  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处):

  张超超 0371-65566015

  附件:1 企业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2 园区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3 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推荐表


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国家
河南
市区县
18903812976 0371-65922077

项目、政策咨询电话

在线客服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