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全省范围严格铸造产能管理的通知》(豫工信联装〔2019〕20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铸造产能公告和置换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装〔2020〕5号)有关要求,结合2021年河南省铸造行业产能清单及2021年产能置换情况,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研究,现将拟公告的2021年河南省铸造产能变更清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厅。
公示时间:2022年5月6日—5月13日
联系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0371—65509864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371—69691525
省生态环境厅 0371—66309586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