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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济源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 www.hnppyjy.cn 时间:2021-06-09 来源:济源示范区工科委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开展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与开发,助推济源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工科委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济源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一)《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济政﹝2015﹞36号)。

(二)《济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济源市科技攻关计划管理办法等四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济科﹝2017﹞55号)。

(三)《济源市财政局 济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济源市科技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济源市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济源市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财﹝2018﹞230号)。

二、申报类别

科技计划包括科技攻关计划、科技重大专项、企业技术创新(后补助)计划和软科学计划;重点支持高成长性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及农业技术的研究开发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

三、申报条件及所需材料

申报单位须是济源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公益机构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查询时间以2021年6月1日为准)。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设置企业研发会计科目,规上企业按要求向统计部门报送研发活动统计报表。

(一)科技攻关计划

1.申报条件

(1)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济源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济源产业结构升级或社会发展有积极影响;项目目标明确,技术先进,具有较强的应用和发展前景;

(2)科技攻关计划支持的范围是在济源境内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公益机构;企业类的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可申报无经费支持的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无经费支持的项目申报人不需填写财政经费资助额度及经费预算等内容。

(3)项目承担单位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技术和装备等条件,鼓励“产学研”协同创新;

(4)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经费预算合理,自筹资金到位;
    (5)同一项目已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6)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同一个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申报1个项目。

2.所需材料

项目申请单位按要求填写《济源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请书》,并提供所需的附件材料。

(二)科技重大专项

1.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产业、技术政策,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创新性强,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地位;项目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对济源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项目产品市场需求广阔,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有望形成较强竞争力的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投资规模合理,自筹资金到位;项目尚未获得市财政资金重点支持;

(2)申报单位须在济源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建成2年以上的企业应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或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中药现代化科技示范企业;或在科技部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经省科技厅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

(4)项目承担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3%;或企业研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5)能够保证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

(6)已承担市科技重大专项尚未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新项目;

(7)企业应及时报送研发活动统计报表。

2.所需材料

(1)《济源重大专项申报书》

(2)《济源科技重大专项可行性研究报告》

(3)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或科技查新报告;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技术合作方在项目技术领域中科研实力的证明材料;

(6)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企业技术创新(后补助)计划

1.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发展政策,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无知识产权纠纷;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投资规模合理,自筹资金到位;通过联合研发的项目,应提供技术合作协议;

(2)申报项目应为2020年度完成研发,已应用于生产且在“济源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备案的项目;每家企业限报2项;

(3)申报项目未曾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市级财政资金包括省企业研发财政补助市级配套补助等资金);

(4)申报单位须在济源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申报单位应建有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中药现代化科技示范企业;或在科技部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6)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一般不低于3%,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或企业研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7)企业需规范归集研发经费,及时报送企业研发活动统计报表。

2.所需材料

(1)《济源企业技术创新计划后补助项目申报书》;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4)项目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5)企业技术资质证明(复印件);

(6)与技术依托方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7)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及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

(8)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软科学计划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在济源境内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公益机构;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作为项目主持人在申请济源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时,每年度不得超过一个。正在实施或尚未结题的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再申请新的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3.鼓励跨部门、跨地区、跨学科的合作研究,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个项目责任人和依托单位。

四、注意事项

(一)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须填报相应的项目申请(报)书并上传下列附件:

1.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2.单位技术研究资质认定文件;

3.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还须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和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4.资金证明材料。经费来源预算除申请财政项目经费外,均应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

5.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

(二)严禁重复申请。同一项目已获得示范区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示范区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在申请市级补助资金时,如果企业技术创新(后补助)项目同时具备科技计划项目资助和省企业研发财政补助市级配套补助条件,项目单位只可选择其中一项进行资金申请。

(三)加强信息公开。示范区工科委在项目受理、立项、结项等三个环节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申报程序

济源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网上网下集中评审考察相结合方式,拟立项项目公示前不再要求报送纸质文件材料。

(一)用户注册。个人(申报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须在“济源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帐号。

“济源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可通过以下方式进入:1.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221.13.152.243:9955/,直接进入“济源科技管理信息系统”;2.从示范区工科委网站(http://gxw.jiyuan.gov.cn/)办公平台列表中点击进入“济源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二)项目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济源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及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等附件。

(三)截止时间。2021年7月19日前网上提交。

六、联系咨询

(一)项目咨询

高新技术领域:0391-6633862

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0391-6633837

(二)系统注册、填报、退回等问题咨询

王娟  0391-8321958

(三)申报业务咨询

示范区工科委:0391-6633870

示范区财政金融局:0391-663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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