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1)>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5月27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1)>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