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行业技术创新,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根据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现就组织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按照《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66号)、《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52号)、《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号)有关规定,积极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提出推荐意见。
二、请高新区工信部门组织列入规范条件公告的洛阳涧光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填写年度信息采集表,并附证明材料。
三、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于2021年5月12日前将推荐审核意见、企业申请材料、已公告规范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等电子版材料,通过“工信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提交,市工信局将按有关要求组织初审后向省工信厅推荐。“工信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另附。
四、《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和企业申请书模板等有关材料请到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门户网站或市工信局网站下载。
联系人:金东浩63936089
2021年4月12日